现在很多城市都有人才公寓政策,是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那么,经济适用房和人才公寓有哪些区别呢?
一、经济适用房和人才公寓有哪些区别
1、定义不同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2、适用范围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范围更广,但人才公寓更有针对性,是针对人才房子类型。
二、人才房和公租房的区别
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均是政府出台的,未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保障住房。不少公民对二者的区别不了解。那么,人才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有哪些呢?
1、人才房和公租房的区别
公租房: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
2、深圳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
在深圳申请人才公寓时,应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将本人配偶及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列为人才公寓共同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子女的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不得列为人才公寓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在本市需累计缴纳五年以上的社保,补缴除外,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租住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住房,且自人才公寓申请受理之日前的五年内,在本市未分割或转让过自有住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深圳人才公寓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到当地国土房产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政策,并下载人才公寓申请表,按要求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后,连同所需材料一并上交至市国土房产部门。
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市国土房产部门官网公布审核结果。
为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安排人才公寓或拨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