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是指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标准建设,限销售对象、限销售价格、限套型面积、限转让年限,实行政府与购房者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地家庭和引进人才的共有产权住房。
一、什么是安居房
1、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是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
2、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二、安居房是什么意思
1、安居房是指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造的住房。它是由国家安排的专项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共建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由政府补贴的非赢利性住房。
2、国家安居工程是国家为推动房改,加快城市住宅建设及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
3、安居房是指:为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现阶段安居房按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无房、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出售。
4、安居房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50%小区级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费)、管理、贷款利息和税金构成。根据年规定购房人可按安居房的成本价购买,也可按职工当年配置公房的价格购买。
5、安居房是指按深圳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